医院成立于1960年4月,原为济宁地区复原军人精神病疗养院,2003年11月医院更名为“济宁市荣复军人医院”。2017年12月经济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医院加挂“济宁市精神卫生福利院”牌子。2019年医院由民政局转隶到济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6月医院更名为“济宁市荣军优抚医院”加挂“济宁市光荣院”牌子。
医院现全称“济宁市荣军优抚医院(济宁市精神卫生福利院、济宁市光荣院)”,正县级优抚事业单位,为济宁市唯一一所优抚二级精神专科医院。济宁市、菏泽市、枣庄市复退军人精神残疾鉴定中心,济宁市精神残疾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医院的主要任务是为全市在服役期间患有精神疾病的复员退伍军人提供医疗康复、下乡医疗巡诊、重点优抚对象轮流休养、孤老和生活不能自理的优抚对象供养等服务。同时还承担着全市“三无”人员、流浪乞讨、贫困精神残疾人等特殊困难及重性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救治、救助、护理和照料等工作任务,是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定点医院。
建院以来医院共服务周边群众和优抚对象精神病患者80万余人次,自2009年开始医院每年两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优抚下乡巡诊活动,耐心细致的为优抚对象患者进行健康查体和心电图检查、免费发放药品,截止目前累计巡诊优抚对象患者4000余人次。打造 “检、医、养、康、学、娱”六位一体的特色休养模式,扎实开展优抚对象轮流休养工作, 2019年度和2021年度共开展短期休养10期,服务优抚对象337人次,收到优抚对象感谢锦旗32面。
医院现占地30666平方米,建筑面积22145平方米,目前医院编制床位190张,实际开放260张,医院编制115人,现有编制内职工106人,劳务派遣人员96人,其中卫生专技人员161人,具有中高级职称专技人员87人。医院设有办公室(挂党群工作部牌子)、人力资源部等11个内部行政管理机构和精神科、心理科等11个专业性机构。医院拥有进口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脑病生理治疗机、多参数生物反馈仪等医疗设备十几台套。
医院先后被授予“山东省文明单位”“全省优抚医院达标先进单位”“省级花园式单位”“山东省卫生信用档案建设优秀单位”“爱国拥军先进单位”“全市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全市医疗工作先进单位”“区护理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区表现突出医疗团队”等荣誉称号。医院护理党支部荣获“市直机关五星级党支部”称号,院党委被评为济宁市直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医院多次在市直事业单位考核中被评为优秀档次。